1月3日上午,我县首届“十佳文明市民”评选结果揭晓,杨能文等十位先进代表获得“十佳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我县于07年6月开展首届“十佳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全县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通过层层推荐,确定了20名正式候选人,他们中有工人、农民、教师、村干部、企业家和公检法等行业代表,年龄最大的76岁,最小的30岁。“十佳文明市民”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深化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代表。
经过我县“十佳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组委会的认真组织评选,结合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短信投票结果,杨能文,张阿雷,陈木清,卓卫国,罗维金,郑秀萍,赵子友,胡安禄,翁启曦,唐朝珍十位同志获得首届“十佳文明市民”荣誉称号。丁琳,王玉贵,李图桂,李鼎柱,张岳,陈承锋,范小珍,卓木英,徐丽君,黄世炳十位同志获得首届“十佳文明市民”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