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眼中的沙县“留守孩”
女法官眼中的沙县“留守孩” 转载
作者:钟岷源
从沙县采访回来,才知道现今遍及全国的“沙县小吃”的背后还隐藏三份“隐情”。
其一,沙县24万人,5万多人外出经营小吃。这份“小吃”已成当地的品牌和经济支柱之一,县委书记池秋娜称,经营小吃占农民收入的40%。
但在上世纪90年代初,沙县赌博和民间标会盛行。一时间,标会像病疫暴发一样纷纷倒会,众人外出躲债。因“小吃”手艺祖辈相传,外逃者就地经营,一二十年过去,“外逃大军”成就了沙县的“小吃产业”,可谓“无心插柳柳成荫”。
其二,由于原因种种,很多父母并没有把自家孩子带在身边监管照顾,而是留在老家托付老人照看。如此一来,在这支庞大的外出经营队伍的后面,就有一支数量不小的“留守孩”特殊群体。
其三,“留守孩”的成长令人担忧。来自沙县法院的数据显示,十多年来,该院少年庭共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199件,判处未成年被吿人388人,其中“留守孩”占43%,主要罪行是盗窃、抢劫和故意伤害等。
当“留守孩”脱离学校之后,流入社会而又尚未就业,游弋于家庭、社会、学校“三不管”地带。他们知识有限,缺乏阅历,是非难辨,稍有引诱教唆或一时冲动,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在外父母通常只给他们生活费用而忽视其心理变化,等到孩子受外界不良影响沦为少年犯时,父母后悔不迭。
基于这样的实情,1992年10月,沙县法院在福建省首家成立“青少年审判庭”,2003年12月,组建“沙县‘留守孩’维权工作站”。因其成效突出,2004年6月,沙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
张岳是这家法院少年庭的庭长。10年前,她还是当地一所职业学校的教师。考入法院之后,她就一直呆在少年庭,从书记员到庭长。
张岳的角色似乎从起点又回到了原点。“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可当我在庭上,面对被告席都是十五六岁的孩子,与他们交流时,这些失足少年泣不成声,惊恐而又简单地问我,审判完我可以回家吗?我会被判死刑吗?此时,我心里总被触动,感觉自己又回到了讲台,少年庭的法官就像一名‘特殊教师’。”
对于那些失足的“留守孩”,张岳更为理解和关爱。张岳与他们的故事,在当地流传。
渴望亲人
2006年4月23日是贾铭17岁的生日,也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17年了,没人为他庆祝过生日。今年,他的“法官妈妈”----张岳将在管教所的门口等候他的出来,送上生日蛋糕。
现在还在“高墙”之内的贾铭,压根儿不会想到这种惊喜。但张岳对他的关爱,他心中有数。他曾说,在这世上,他只有两个亲人,一是叔叔,二是张岳。
与许多失足的“留守孩”一样,张岳在法庭上认识贾铭。
三年前,被告席上14岁的贾铭是因伙同他人抢劫40元而被起诉的。在这之前,他没有接触比这数额更大的金钱。
他的童年多少有点像翻版的“三毛流浪记”。当他出生7个月的时候,妈妈离家出走,据说与他人在他乡做小吃生意,从此呇无音讯。一岁那年,父亲给人当上门女婿,把小贾铭“交给了”爷爷奶奶之后,同样外出经营小吃了。1989年出生的他没有上过一天学,刚过十岁,两位老人双双病死,贾铭成了“孤儿”。
他从沙县的某乡镇流浪到县城。沙阳板鸭是远近闻名的沙县特产,小贾铭就去一家板鸭作坊帮人杀鸭拔毛。干活是没有工钱的,只是换口饭填填肚子,即便如此,老板还是嫌他年纪太小拔毛太慢,做了几天就赶人了。
贾铭开始捡破烂为生,这时,社会上的一些混混拉他入伙,见他年龄较小,不负刑事责任,就专叫他打人报复,事成后“奖赏”5至10元。虽有多次治安处罚,可也是关了放,放了关。
14岁那年,他因抢劫被送上了法庭。
开庭刚好在冬季,天气格外寒冷。张岳看到贾铭的双手冻得像葫萝卜一样红肿。“我们穿着制服,内加毛衣,还感到冷嗖嗖的,而他衣服单薄,脚穿拖鞋,身子在哆嗦,我问他,家里人呢?他说,家里没人来看我。”
贾铭最终被判了一年六个月。
休庭之后,张岳下意识地跑上街,给贾铭买了衣服毛巾及日用品,在看守所送他去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过了些时候,张岳收到了贾铭错字连篇的来信,要她帮找自己的亲人。然而,包括他的姑姑在内的所有亲威,都在外头做“小吃”,对贾铭不愿顾及。
贾铭始终让张岳牵挂,他是离异家庭的“留守孩”,也别人更加孤单。春节来临,张岳“通过关系”给贾铭捎去毛衣、奶粉。元宵的时候,她又亲临在福州的管教所看望贾铭,并亲手为他煮了碗汤圆。
贾铭感受了张岳真实的像母亲一样的慈爱。他对张岳说,管教所的生活比外头还更好更稳定,还可以读书练字,但还会时不时想念“生疏”的亲人。
一年半的服刑,张岳在贾铭的心中,陪他走过。“‘留守孩’渴望亲人。”张岳平静自语。
倪志强的缓刑判决
父母在厦门开“沙县小吃”的倪志强,因一场争强好胜的“龙虎斗”而在沙县“一夜成名”。
倪志强原是当地某职业中专学校的住校生。一回饭馆吃饭,与社会上一帮人发生口角,冲突激烈,双方约定以武决斗。
次日,两伙人手持铁棍、刀具和剑交锋城郊麻公岭。刀光剑影,撕杀一团,倪志强这伙把对方的其中一人砍成了重伤。被砍者及同伙败下阵后,赶紧逃离。
这场斗殴震动全县。倪志强这边9人,6人是其同学,均为在校生。事后,这所学校即被县委政法委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不过,致人重伤者,非倪志强下手,可他惊恐万分,逃往厦门,躲进父母的店里。
倪父原是名乡村教师。在厦门开店,是想挣钱为儿子上学所用。却不知,当儿子脱离父母管教,一下就感觉自由了,犹如脱缰野马。倪父后悔当初,即刻把小店转让,带着儿子回沙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由于案情复杂,相关部门从侦查到起诉,几乎花了一年的时间,到了张岳手上进行审判的时候,就有8个被吿,4项罪名,28页的判决书。
倪志强所为显然构成了故意伤害,按正常量刑,致重伤害者,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但作为主审法官的张岳,在庭审合议之后,判倪志强为缓刑。
“这个结果当时是有争议的,我们也顶着压力,万一倪志强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我们的判决就会失败告终。”
张岳告知记者,少年庭对于“留守孩”的判决,更要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们远离父母,他们跌倒了,我们就要扶一把。我们不能判完了事,而判缓刑,我们就要做更多的帮教工作。难怪,有位失足“留守孩”的母亲在给张岳的信中说:“你们的判决给了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而不会给他们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倪父有同样的感受,对于儿子的判决,他打心眼里感激张岳。
为了养家,倪父还是回到了厦门“重操旧业”,并经公安机关的批准,他把儿子带到厦门监管。现在,倪志强已经成厦门某公司的技术骨干。有回他给张岳通话,说自己真的感觉长大了,想起从前,总感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