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沙县教育局网站怎么查不到录取分数线? 找了半天只找到下面这个。
关于2008年沙县普通高中 “择校生”补招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补报条件:
2008年参加中考,未被沙一中、金沙高级中学、沙五中等校正取及择校录取并达沙县一中、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等校“择校生 ”录取条件的考生,择校生补报最低分数条件分别为:沙一中投314分,等级分38分;金沙中学239分,等级分44分;沙五中202分,等级分28分。已被沙一中、金沙高级中学、沙五中等校正取及择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报。
二、补报时间、地点:
2008年7月10日,各高中校根据各校《“择校生”录取初选花名册》通知考生到相关学校缴纳“择校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6日,逾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2008年7月17日至2008年7月2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携带2008年中考准考证到沙县一中、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等校教务处办理补报手续,外县考生另需提供中考成绩证明,沙县一中、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择校补报不得兼报。
三、录取办法:
1、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补报条件对补报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符合补报条件的考生按附表格式填报,将该表电子文稿发送至中教股邮箱(
zjg5855816@yahoo.com.cn)审核确认,各高中校还需将外县考生的中考成绩证明(原件)及准考证复印件一并交至中教股审核。
2、县中招办根据2008年各普通高中校“择校生”招生缺口人数,按符合录取条件的补报考生投档分高到低的顺序办理补录手续,并将《“择校生”补录取花名册》发送到相关学校邮箱,相关学校根据审核确认的《“择校生”补录取花名册》通知考生在两天内到校缴纳择校费。
3、2008年9月,县教育局中教股根据各类《普通高中录取花名册》审核确认2008年新生入学学籍。
四、其他:
1、普通高中正取生未到校注册而造成正取生缺口部分,不再办理补录手续。
2、请各初中校通知符合补报条件的考生按时到相关高中校办理择校生补报手续。
3、沙一中教务处电话:5699553 联系人 苏老师 13950903872
游老师 13235980399
金沙高级中学教务处电话:5699993 联系人 王老师 13507596896
翁老师 13365058816
沙五中教务处电话:5658663 联系人 陈老师 13950948515
沙 县 教 育 局
200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