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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惠及万千百姓

沙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惠及万千百姓

 来源:沙县人民政府  
  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今年6月份正式实施以来,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成为医保新政策的受益者。
  
  低保户潘兰芳三年前患上了脑中风,几年间,她先后花去了四万多元治疗费,不堪重负的家庭雪上加霜。前些天,她又住院接受康复治疗。这一回她不用再象过去一样担心高昂的医疗费用了,因为今年 6月,她在县医保中心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凭低保证和残疾证,不用交一分钱就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50%到70%的医疗费用报销。
  
  今年,我县把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没有职业的非农户口的城镇居民,只要按年限规定,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保障待遇。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给予100元和40元两个级别的补助,对城镇低保人员和重残人员给予免费参保。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对象,县医保中心还强化了医疗保险管理,加强医保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流程,制定出台结算办法,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网络联网,确保了信息畅通。同时,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居民医保专用服务窗口,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居民住院和医疗费用的结算。
  
  截止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1.4万人,已有160名参保居民享受到医保待遇,共报销医疗费26.68万元,其中,有3名出院人员报销医疗费近万元。 (记者谢萍 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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